索引號: | 000000000-2022-00053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01-28 | 廢止日期: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政策解讀 | |
關鍵詞: |
關于印發《第一師阿拉爾市長租房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解讀
一、起草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6號),為全力推進師市長租房管理,進一步完善住房租賃市場,解決新就業無房人員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問題,制定本辦法。
二、起草過程
8月20日,師市住建局完成《第一師阿拉爾市長租房管理辦法(試行)》初稿,征求發改委、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稅務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司法局等6個部門意見,并根據各部門意見建議進行修改完善,最終形成管理辦法。同時在第一師阿拉爾政府網站予以公開,向社會發布征求意見稿,經公示七日,無個人或單位提出相關意見。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有6個部分,具體如下:
(一)總則。明確管理辦法的主要依據、目的和適用范圍,師市住建局是長租房行政主管部門,明確長租房租賃期限。
(二)規劃建設。長租房項目建設應根據城市規劃要求,選擇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務等配套設施較為齊全的區域,推動就業與居住的合理匹配,促進租住平衡,配建套數不低于總套數的50%,項目建設須要與地塊工程整體設計、整體開發、整體施工、整體驗收,建成裝修后,再行出租。
(三)租售管理。長租房建設單位應取得租賃經營業務,負責出租期間的運營和維護,明確承租人的申請條件。5年租期滿后,建設單位可租可售。
(四)扶持措施。長租房建設單位根據《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進行稅收優惠,承租人領取《居住證暫行條例》后,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同時享受公積金相關政策。
(五)法律責任。根據《住房租賃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六)附則。本實施辦法由師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一、起草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6號),為全力推進師市長租房管理,進一步完善住房租賃市場,解決新就業無房人員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問題,制定本辦法。
二、起草過程
8月20日,師市住建局完成《第一師阿拉爾市長租房管理辦法(試行)》初稿,征求發改委、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稅務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司法局等6個部門意見,并根據各部門意見建議進行修改完善,最終形成管理辦法。同時在第一師阿拉爾政府網站予以公開,向社會發布征求意見稿,經公示七日,無個人或單位提出相關意見。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有6個部分,具體如下:
(一)總則。明確管理辦法的主要依據、目的和適用范圍,師市住建局是長租房行政主管部門,明確長租房租賃期限。
(二)規劃建設。長租房項目建設應根據城市規劃要求,選擇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務等配套設施較為齊全的區域,推動就業與居住的合理匹配,促進租住平衡,配建套數不低于總套數的50%,項目建設須要與地塊工程整體設計、整體開發、整體施工、整體驗收,建成裝修后,再行出租。
(三)租售管理。長租房建設單位應取得租賃經營業務,負責出租期間的運營和維護,明確承租人的申請條件。5年租期滿后,建設單位可租可售。
(四)扶持措施。長租房建設單位根據《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進行稅收優惠,承租人領取《居住證暫行條例》后,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同時享受公積金相關政策。
(五)法律責任。根據《住房租賃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六)附則。本實施辦法由師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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